2009年4月26日 星期日

思想死

先秦~漢朝的考古題自選五題&答案~





Q1.漢代思想之特色為何?

1.走向融合雜揉歸納。九流十家的思想由劉歆劉向父子加以歸納統整而成《七略》、《別錄》。
2.與政治結合。漢武帝採董仲舒之議,「罷黜百家,獨尊儒術」,自此儒家思想成為主流,兩漢經學盛行。
3.維繫大一統政治。武帝表面尊儒,暗中又以法家思想為輔,形成「霸道、王道雜用」的統治方式,即所謂「外儒內法」。並且以「天人感應」學說確立大一統,以及君尊臣卑的思想。
4.讖緯學說。即假借天、神的預言以達到政治目的,或以「神意」的觀點,穿鑿附會的解釋經書內容。著名的實例有王莽(「告安漢公莽為皇帝」、「攝皇帝當為真」、「書言王莽為真天子」)與劉秀(「劉秀發兵捕不道,卯金修德為天子」)。讖緯之學成為帝王合理化其政權的工具。

董仲舒如何融合儒與陰陽?又如何融合儒.法?如何融合孟.荀?
融合儒、陰陽:
天人感應。董仲舒把「天」人格化,認為天是有意志的,能夠支配一切的最高主宰,為「百神之大君」。董仲舒透過天人感應,以災異譴告為手段使君王對自己的行為有所約束,而推行仁義之政以避天譴。

融合儒、法:德主刑輔。源自「尊陽卑陰」的觀念。陰為情,是貪、惡的,需要「刑」來加以治理;陽為性,善、仁的,以「德」治之。尊陽卑陰,於是以德為主刑為輔。

融合孟、荀:人性論(三品論)。「聖人之性不可言性,斗宵之性亦不言性,言性者,中民之性也。」聖人之性為善,不得教;斗宵之性為惡,不可教;只有中民之性可善可惡,才是自然之性。順天成性方能治之大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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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.董仲舒[天人相應]系統之三層意義為何?

天人相應:董仲舒以人副天數及同類相動的說法,證明天人感應論。他說:「人有喜怒哀樂,猶天之有春夏秋冬也。」分為三層意義:
(一)天有十端:在構成天的十端中,除了天地,陰陽,五行之外,還有人。人具有與天地共同化成萬物的特殊地位,人與天構造之同,是天人相應的可能性之根據。
(二)人副天數:把人的身體構造與天相比附,認為凡是人身所有的,天也有。試圖建立天人所以能相感應的基礎。他說:「天地之符,陰陽之副,常設於身,身猶天也。數與之相參,故命與之相連也。」 (例如:五臟之於五行,四肢之於四時,乍哀乍樂之於陰陽,乍視乍明之於晝夜等。)
(三)災異譴告:董仲舒一方面將專制君主的地位,推到是承天之命「受命之符」而得。另一方面又企圖以災異說,制衡至高無上的君權。


又其歷史觀中的三統.三正.三世說的內容為何?

三統:黑(夏)-忠 ,白(商)-質,赤(周)-文,即所謂「易服色」。
三正:建寅(夏),以一月為一月;建丑(商),以十二月為一月;建子(周),以十一月為一月。即所謂的「改正朔」
三世:據亂世、昇平世、太平世。「亂世者,文教未明也;昇平者,漸有文教,小康也;太平者,大同也,遠近大小如一,文教全備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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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1.試明揚雄.王充的人性論,及明王充的形神觀.性成命定說.實證論

揚雄人性論:人性有貪仁二性,性是善惡相混的,要靠後天的修養來使之達到性善。「人之性也,善惡混。修其善者為善人,修其惡者為惡人;氣也者,所以適善惡之馬也。」所以「學則正,不正則邪。」

王充人性論:人性有善有惡,善自善矣,惡者可以教告率勉使之為善。


性成命定:「用氣為性,性成命定」,人在受胎氣結胎時便決定了他的命;性善命凶,行善而得禍;性惡命吉,行惡而得福。命吉行惡,未必無福;命凶行善,未必無禍。應該富貴之人,即使以外力使其貧賤,他還是能逢福善而終富貴。
形神觀:抱持著斥鬼神的主旨來論述,他認為形氣是相互倚生,「人之所以生也,精氣也,死而精氣滅,能為精氣者,四脈也,人死而脈竭,竭而精氣滅。」
實證論: 「詮輕重之言,立真偽之平」、「事莫明於有效,論莫定於有證」、「違實不引效驗,雖甘義繁說,眾不見信」。王充以為一切是非問題,必須訴諸於事實及效果決定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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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.試說明呂氏春秋的重要觀點及其對漢代思想的影響

呂氏春秋,呂不韋召集眾多門客編纂而成,是為雜家學說,兼行墨、合名法,以「無為」為綱紀。

一、認識論:吸收百家哲學為秦立法。上揆於天、下驗於地、中審於人,則是非,可、不可無所遁。
道家-取:自然、無為(貴因說)、成物順性。去:絕聖棄智。
儒家-取:以愛利民、宗法制度、教學。去:天命、祭祀。
法家-取:耕戰、法治、賞罰分明、因時變法。去:嚴刑峻法、獨裁專制。
墨家:取:兼愛、功利、尚儉、節用、尚賢、薄葬。去:非攻、偃兵。

貴一(不二):一則治安,異則亂危。老聃貴柔、孔子貴仁、墨子貴兼、關尹貴清、列子貴虛、陳駢貴齊、楊朱貴己、孫臏貴勢、王寥貴先、兒良貴後。

貴因:因性任物、與物變化、審天推曆、利用合俗、沿襲順應。合乎自然規律、合乎人心、因民之欲、因事制宜,因則有功,無敵。

去囿:去除囿限,全體全面的思考方式,比類推物;因為要「上揆於天、下驗於地、中審於人。」

貴公(去私):天下非一人之天下,是天下人之天下。去一人之私。

對漢代思想之影響:漢代思想雖以儒家為主流,但也參雜了道法陰陽之思想,故實則以歸納融合為主,而呂氏春秋作為對先秦文化的總結,融合了儒墨道法等等思想,正是漢代思想走向融合之前驅,並且開發了秦漢之際的道家思潮,其中的陰陽五行及天人感應等學說更是影響漢代思想甚深,如董仲舒及西漢末的讖緯之說等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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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2.試述韓非法.術.勢的定義.自利之人性論及其與道家思想之異同

一、韓非尚法任勢用術,法乃為明文法,「法者,憲令著於官府,賞罰必於民心,賞存乎慎法,而罰加乎姦令者也;此人臣之所師也。」立法之要義即在標舉一常理常道,以作為政治運作之準則,以法為根本結構,使一切政治對象皆可納入此結構中而獲得一定之地位,而使一切存在之地位與角色得到決定,則一切原有之衝突利害則可由此功能之決定獲得消解。「術者,因任而授官,循名而責實,操殺生之柄,課群臣之能者也,此人主之所執也。」「藏之於胸中,以偶眾端而潛御群臣者也,不欲見新愛,近習莫之得聞。」勢則包含自然之勢與人設之勢,前者為帝王傳襲,後者乃法、術,刑、賞所加,又勢之威權重在君主自用其刑德,執賞罰生殺之二柄,此即君主實有之統治權力,掌握此一權力方能令行禁止,使群臣畏其威而歸其利。


二、人性論:自利、趨利避惡(中性)。承襲荀子的性惡論並更作推進,認為人之本性只知計較利害,無善惡之意識,「君以計畜臣,臣以計事君」、「君臣也者,以利合者也」,就連父子之間亦同,「產男則相賀,產女則殺之」,都是「慮其後便,計之長利也」,「人之情就安利、去危害,利之所在民歸之。」「非以憎人,利在人之死」,故以此為立足點來治理百姓,投其所好,賞善罰惡。

三、與道家的異同:
法家:法治以法術勢,明罰飭法富國強兵,反人文,現實主義,政治本位,明文法,絕對君權,功利,自利性惡,進步史觀法隨時變是今非古
道家:自然無為之治,至德之世小國寡民,超人文,自然主義,智慧本位,自然法,不干涉,貴柔尚德清靜,反智慧,自然之性,退化史觀大道廢而有仁義
法家以道家靜觀之智慧為統治技術之助,將無為轉為御下之術,智慧轉為陰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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